综合计划科
1、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结构调整; 2、机构改革中,组织实施市级行政机关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4、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度要求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5、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和非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市政府工作部门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职数,并监督执行; 6、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市级劳模和其他市级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行政奖励、表彰的上报审核工作; 7、负责全市军转干部的安置及其上岗培训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退役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其他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工作; 11、负责学历认定工作; 12、负责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非公有制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工作人员的考察工作,并办理任免手续; 14、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