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管理科

  1、综合管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等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工作;

  3、负责受奖励人员、有特殊贡献专家、特殊行业干部工人提高退休费标准审批工作;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残)鉴定及待遇工作;

  5、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