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人事局简介

  局领导班子成员

  张东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

  屈继清  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田 琼   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劲松  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志勇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永东  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郭祥贵  市人事局工会主任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人事工作管理的规章和措施,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结构调整及其人员、工资管理工作。机构改革中,组织实施市级行政机关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和培训等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市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三、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度要求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四、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工作人员的考察工作,并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和非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市政府工作部门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职数,并监督执行。

  五、综合管理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其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各类执业资格考试 、资格评审、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申报及有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来我市工作的科技人员的安置工作。

  六、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市级劳模和其市级奖励、表彰人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行政奖励、表彰的上报审核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贴、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等工作;参与研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八、主管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计算机等级培训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人员等级(职务)考核(考评)工作,指导市行政学校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及其上岗培训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退役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市委机关除外)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并办理派遣证手续;审批并监管全市人才中介机构,指导全市人才市场建设、人才测评和人事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全市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仲裁、人事公证和申诉控告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来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工作。

  十二、负责在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其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0-4212461

  传  真:0710-421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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